关于报销租车费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8:13 来源: 作者: 人气:
关于报销租车费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公务用车租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确定了公务车中标单位、单价及联系方式。财务处落实通知要求、简化报销手续,现对报销租车费提交材料要求简化如下:
1. 使用中标租车公司车辆后,报销时无需提供租车协议,改由中标租车公司出具租车费用结算明细单。
2. 租车明细内容包含:出行车牌号、出行起止时间、出行人员、出行起止地点、公里数、单价、优惠率,由汽车租赁公司盖章,作为报销附件同租车发票一起投递报销(租车费用结算明细单详见附件),
3. 若同时报销差旅费,请于差旅费报销单同时投递。
4. 附件:租车费用结算明细单
5. 附件:关于公务用车租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务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