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8:20 来源:财务处 作者:李志香 人气:
为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7届毕业生一卡通校园卡注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卡通校园卡不收回,同学们可留作纪念,毕业生无须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校园卡各种功能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失效。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充值额度,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比较灵活的充值方式,离校前将卡内余额用完。
3. 毕业生除了卡内余额还有可能以下未领款,可持卡逐项检查有无未领款项。在领款时当有多条未领款时需逐条领取。
(1)补卡后的原卡余额
补卡后原卡中的余额被冻结,48小时(从卡挂失开始计时)后,持新卡到圈存机上领取。领款方法为:领款服务---冻结金额----输入密码领取。
(2)圈存形成的未领款
圈存时由于某种原因可能造成银行卡已扣款,而校园卡上并没有充上相应金额的情况,被扣款项就会形成未领款。领款方法为:领款服务---圈存款项----输入密码领取。
(3)完美校园、微信、支付宝充值产生的未领款
使用上述充值方式正确的操作为:使用手机充值成功后,持校园卡到圈存机上领取本次充值款项。领款方法为:领款服务---圈存款项----输入密码领取。
(4)补卡退费产生的补助
领款方法为:领款服务---补助款项----输入密码领取。
4. 2017年不毕业,还在使用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的同学请尽快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变更信息,否则在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将被注销。
5. 因故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到各院系报名,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一卡通延期申请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在6月16日前报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6.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请各位毕业生相互转告!
附 件: 附件一卡通延期申请表.docx
财务处校园卡服务中心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