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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0:06  来源:  作者:  人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和《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6〕5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会议费支付管理的通知》(冀财库〔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校会议费举办(含主办、承办)的教学科研业务会议、其他会议。

教学科研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论证会、答辩会(不含毕业论文答辩会)等。

其他会议是指除教学科研业务会议之外的会议,包括学校党代会、团代会、教代会等,以及行政管理需要所组织的工作会议。

第三条 举办会议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及会议形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会议举办者对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 会议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举办会议应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举办会议审批单》(附件1),说明会议名称、类别、时间、地点、人数、主要内容、经费来源及预算额度等,由校长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

第七条 会议地点应当优先选择学校内部会议室、礼堂等,校内不具备举办条件确需在校外举办的,应根据经济性、便利性原则就近选择会议地点。校外举办会议原则上应安排在四星级及以下宾馆,不得到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无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会议,不得到校外举办。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管理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室租金、电路使用费等。

第九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综合定额

教学科研业务会议

300

130

70

500

其他会议

260

130

60

450

(一)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二)综合定额中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三)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标准执行,其它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标准执行,其它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

第十条 下列费用纳入会议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定额和会议费支出,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

(一)会议代表差旅费。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差旅费,原则上回单位报销。对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按照学校相应标准在差旅费中报销。

(二)参会专家人员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向邀请参会的专家发放讲课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可按照学校相应标准在劳务费中报销。

(三)同声传译人员翻译费、同声传译设备租金等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 使用财政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和其他实行预算控制的经费召开会议,应在批准的会议费预算额度和标准内开支会议费。

第十二条 除符合现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费用外,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年度会议计划、举办会议审批单(附件1)、会议通知、会议费决算表(附件2)、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场所盖章,附件3)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发票、明细清单(盖章)、委托合同(协议)等。承办、协办会议应提供合同(协议)。

第十四条 会议借款和报销应按会议费预算执行。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会议费在开支范围内凭据报销,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

第十六条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和香烟;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安排宴请;节约用餐,避免浪费。

第十七条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八条 各单位须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二)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三)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四)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需委托会务公司承办的会议,应择优选择承办单位并签订合同。会议费超过招标限额的委托业务,应按规定程序招标,确定承办单位。

第二十一条 协助其他单位办会并承担部分会议费的,应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中列明会议名称、会议内容、会议议程、参会人数、会议地点、分摊会议费用的理由和比例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委托承办会议,应根据委托单位性质、委托协议内容和会议类型执行相应的开支标准。对全额资助的会议,资助方对会议、会议地点和开支范围有特定要求并在资助协议中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参照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使用各类研究项目(课题)经费举办的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参照本办法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管理等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18〕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举办会议审批单

会议名称


举办单位


预计参会人数


经费来源


预算额度


会议类别

教学科研业务会议( ) 其它会议 ( )

会议日期


预计天数


会议地点


会议

议程及内容


主办单位意见


校长办公室

意见

说明:会议费用由外来科研项目经费列支的,此环节不必审批!

(打印时删除斜体字)

审批意见

说明:

1、会议费用由外来科研项目经费列支的,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2、会议费用由学校会议费专项列支的,由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署意见。

(打印时删除斜体字)

附件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决算表

会议名称


举办单位


会议地点


起止日期

年   日至

会议天数


参会人数

参会总计   人,其中我校承担住宿费用   人。

综合定额内开支项目

住宿费


伙食费


会议场地租金


交通费


文件印刷费


医药费


其他


人均会议费


合计金

¥

人民币:

经手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附件3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参会人员签到表

会议名称:  (会议场所盖章) 会议时间: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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