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职工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17:32 来源:财务处 作者:李志香 人气:
校属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的提取和使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冀财库[2010]3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冀财库[2012]47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学院领导,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公务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结算的意义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方便预算单位,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结算效率和公务支出透明度的必要手段。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办理公务卡相关事项。
二、公务卡的用途
公务卡是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既具有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一种信用卡,一般授信额度为2-5万元。
三、公务卡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适用范围是原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和小额零星采购支出,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支付。
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方式后,对原采取现金结算方式报销的各类公务支出应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再以现金办理支付;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办公费、印刷费、资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办理公务卡的对象
根据要求,凡发生以上强制结算项目的支出时,学校各部门在岗在编人员均需办理公务卡,届时办理报销业务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支付现金。
五、公务卡支付结算流程
职工因公务支出需要,先以个人信用进行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单),在规定的免息期内,持卡人持发票和POS单及报销的相关凭证经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账,财务审核通过后,运用财政、银行支付系统完成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六、具体办卡要求
1、按时间进度要求,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于12月28日之前完成在职教职工的信息收集工作。
2、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和《中国工商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3、《中国工商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由各部门指派专人到财务处统一领取,由各部门专人收集后与《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一起交至财务处。
同时《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由部门填写后纸质加盖公章,“身份证件号码”列设定为文本格式,可增加行填报,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财务处结算中心邮箱cwccwjszx@163.com内。
4、填表格式要求: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请根据“样表”格式逐一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涂改,为防止还款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请将自动还款栏“转出账户账号”填写个人薪金卡卡号(未办理薪金卡也可填写名下工行的储蓄卡号)。
5、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为办理本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我院开户行为工商银行秦皇岛西岭支行。
七、其他事项
1、公务卡不仅可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内的业务支出,还可用于个人的消费支出。在公务刷卡消费尚未审核报销之前,公务刷卡行为仍属个人消费行为。进入报销环节后,确定属于公务消费后予以报销;对于审定不属于公务消费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财务处与财政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
2、持卡人至少需在公务卡到期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持经审批的报销相关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并由财务处负责将审定金额还款到公务卡上。如持卡人在假期所发生的公务支出,并且还款日在假期的,由持卡人先垫付按期还款,待假期结束后再持有效票据到财务处补办报销手续。
3、因个人报账不及时或逾期还款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公务卡若丢失,请及时挂失,以免被他人恶意透支。
4、公务卡终身免年费、免挂失和补换卡手续费等。
5、相关表格昌黎校区请到财务室领取,秦皇岛、开发区校区请到秦皇岛校区财务处结算中心领取。
6、其他未尽事项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060371。
附 件:
地方预算单位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科师).xls;
关于办理教职工公务卡的通知.doc